新疆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、招考对象 (一)报考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年满18周岁及以上,35周岁及以下(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); 报考地(州、市)职位和自治区区级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人员,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(1977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);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**(非在职)人员,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(197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); 3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祖国统一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 4.具有良好的品行; 5.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 6.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,持有经国家、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**小组认可的**书(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**书); 7.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; 8.具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(二)招考对象 1.新疆户籍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等院校毕业生; 2.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